***續前講*** (12)共修母經第十二講 經文:五蘊既明,三家會合,精氣與神,長養活潑。 解說:既然了達五蘊本空之理,就應了知『聚精會神』的道理,修者當先將『精化氣,氣化虛,虛歸三花聚頂(元神)』。若是修者能靜到極致,則做到動靜一如之 境界,不受外界因緣的影響,自然行者本身的氣就會化作『元氣』,修者是不可隨意動氣而傷身,故需要保住元氣為要,再者修到水火同濟,腎水居上而肝火居下, 固守元精,則鍊到精氣神足之境界,修道可成。 行者若是不亂發脾氣,則氣就會化為(神),此為道...
2015-02-03 14:57:23 編號:279 瀏覽:643 回應:0